首 页 > 警方动态

玛多公安组织召开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第二季度全县工作会议

作者:    更新时间:2022-06-02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县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进一步总结经验、研判形势、部署任务、压实责任。经请示县政府批准后,玛多县道安委于5月18日上午在县公安局会议室召开了2022年度道安委第二季度全县工作会议。副县长、道安委主任、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堪本才让,道安委在家副主任以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道安委副主任、公安局纪委书记关却加主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锡发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组织学习了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安胜年,县委副书记、县长索南却旦提出的批示精神,传达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总结通报了2022年道安委第一季度工作完成情况、近期我省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和长深高速“9·28”特大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报告。并围绕达日县“5.0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就我县事故预防、隐患治理等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省高速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青南分公司、花石峡公路路政执法大队、黄河沿公路养护段针对我县道安委相关工作作了交流发言,并提出了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陈锡发同志在会议中作讲话,他指出,今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并就做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针对达日县“5.08较大事故”,全体成员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提高思想认识,防范化解隐患,落实安全责任,狠抓源头管理,切实夯实事故预防工作基础。二是加强源头管理,要在全县范围内对各施工场所、运输企业、客运公司开展人员、车辆安全治理工作,加大监管检查力度,集中力量,强力推进各类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并做到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机制,全力保障辖区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三是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主体单位领导干部要真正担负起责任,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压实管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责任共担的安全管理格局。

堪本才让同志就玛多县道安委各项工作中指出,一是认清当前严峻形势,正视不足,增强忧患意识,要提前落实责任,把交通事故、道路隐患等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要切实落实省、州、县领导工作批示,紧紧围绕人、车、路、管、企要素,结合各自实际和职责范围,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三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就目前查处违法、事故起数情况可以看出,违法量大、事故只增不减,这说明了交管主体部门未按照相关要求严格落实责任,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措施。各职能部门必须引起重视,真正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走上常态化、制度化。

堪本才让同志要求,一是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协同配合,加强联勤联动,做好校园、灾后重建施工单位、危化品货车企业、长途客车等源头安全治理工作,要强化宣传教育、隐患风险治理等工作,严厉打击“两客一危一货”涉牌涉证、三超、疲劳驾驶、酒驾醉驾等突出违法,一经发现,顶格处理并追究单位责任。

二是针对客货运企业、单位、施工场所、社会车辆和驾驶员,要全方位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紧盯安全生产、突出违法等方面,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始终保持严查严管严控高压态势,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风险点。三是交通运输、交警大队、路政和公路养护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全面开展辖区高速、国省道以及农牧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对以往排查治理的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万无一失,使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

四是要结合上级部门要求,联合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各部门要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扎实推进“防风险、除隐患、降发案、保平安”重点工作。特别是我县南大街的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要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进行全面治理。五是要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以恶劣天气、交通事故、危化品(剧毒)车辆事故为主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快速反应、信息共享,全力做好突发情况和应急情况下各项救援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六是找准隐患点,对症下药,针对高速公路私开道口、逃费等违法行为,制定调研报告,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进行严厉打击和防范。

同时,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虫草采挖季期间一定要落实主体责任,全力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七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各级领导针对“5.08”事故批示指示要求,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确保管理措施落地生效、全力推进,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树立道路交通事故“可防可控”的理念,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抓出成效。八是各部门在开展各项工作中,加强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