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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支队:积极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新措施

作者:宣传法制科    更新时间:2019-06-18 字体:   



   根据公安部《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公交管〔2019〕187号)及省厅《青海省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海西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深刻领会“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的决策部署,层层部署推进,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协调相关单位,于6月1日起推进落实10项改革新举措,其中包括多项“异地通办”和“便捷快办”业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往返次数、减轻群众负担。推动我州公安交管“放管服”工作水平更上一层楼。

   一、已落实项

  (一)多项业务可“异地通办”

   一是小型汽车驾驶证可“全国通考”。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任一地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实现全国“一证通考”。

   二是小型汽车驾驶证可异地分科目考试。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减轻往返考试负担。

   三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可省内异地申领。对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四是车辆转籍信息可网上传递。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五是摩托车可“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同时,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申领检验标志。

  (二)服务愈加“便捷快办”

   一是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简材料,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并积极推进抵押信息联网核查。简环节,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提供贷款、抵押、办登记一站式服务,免去群众往返车管所和金融机构的奔波。

   二是扩大使用原号牌范围。号牌号码可互换,同一车主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号牌号码,满足群众和单位需求。保留原号延时限,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三是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全面推行与税务部门信息联网,实现车购税信息网上传递、网上核查,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再无需提交纸质完税证明,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针对此次“放管服”改革中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及汽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机动车号牌业务,海西州交警支队将根据总队的安排部署,全力攻坚,积极协调,在年底前落实完成,带给群众更多的改革红利。